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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赡养恩怨一朝解,公媳争付诉讼费

  发布时间:2017-09-12 11:33:33


    2017年6月1日 星期三 晴(干热风)

    麦浪翻滚,五月似火。

    老马在5月上旬第二次立了状告三儿子的赡养案后,二十多天来,不顾炎暑,不听劝说,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要骑着摇摇晃晃的电动三轮车来法庭,放言这次不讨个说法绝不罢休。

    老马现年74岁,三个儿子,没有闺女。自二十年前老伴去世,一直自己单独生活。前些年,老马身体尚好,除了照顾自己的生活,也能为三个各自成家的儿子出把力气,如干点农活、带带孩子等。然而兄弟阋于墙,妯娌多不睦,为老人出力不匀,利益长短等原因,家庭矛盾日积月累,由来已久,其中以老三家与老人及整个家庭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度几年中与老人互不搭理,更勿论赡养。近些年,老马随着年龄增大,健康每况愈下,尤其是前年起连生了几场大病,花销不菲,住院照料任务都摆在了眼前。因平常关系冷淡,老三一家也不知如何应对,以致老马住院期间,老三只去看了一次,丢下500元钱,匆匆而去。

    年轻时当过多年村干部,一向不弱势的老马想起养儿防老,不仅怒从中来,今年初出院不久就举起法律的武器,颤微微凭一电动三轮独骑50里到法院立案,状告老三不赡养。然而在接下来的庭审中,不知是因耳背还是理解错误的原因,老马稀里糊涂签字撤了诉。直到撤诉的裁定书寄到家中,老马才弄明白啥事也没解决,顿时大发雷霆,矛头直指法院:与原办案人争吵、不论早晚地给领导编发短信、在信访接待室闹……直到后来再次立了案。

    这次“警惕性”高了,老马对自己的案子处处关心,日日过问,每个签字都要询问再三。三儿子依旧打工未回,几经周折把三儿媳妇叫到了当地的基层法庭应诉,一幕“半合法”的公媳赡养案纠纷就这样上演了。

    老马的要求与上次诉状基本相同:支付十年的赡养费等14000余元;两间养老房;今后每月生活费300元;今后医疗费均摊。且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一个劲儿地谴责儿子全家。

    三媳妇则一副代人受过,貌似无所畏惧的态度,且强硬表示:以前的生活费不可能支付,医疗费见票据说事;并要求老人到各家轮流居住;今后的生活费要求太高。

    这种案子,就解决纠纷的社会效果而言,开庭审理是最下策,如果判决则实属无奈之举,因为赡养矛盾中双方的思想问题不解决,一纸判决往往于事无补,甚至激化原有的家庭恩怨。

    还是先调解,先让双方充分表达内心的想法,抱怨,甚至咒骂,了解双方的优势和硬伤。

    老马的弱点在于证据(医疗票据)不足,不足到正规票据几乎没有,且以前处理家务问题上确有倾斜,“一碗水”端得也不是很平,现在年龄大了,亟需家庭成员的回归。三媳妇的短处在于道德上处于劣势,自己也已为人母、为人婆,怕人见笑,不便也不敢恋战。

    针对双方的实际生活和困难,先与其心理“共情”,尽量去理解他们,然后根据法律和当地惯例提出善意的解决方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说理说法,老马的高嗓门逐渐平复,话越来越少,甚至陷入深思;三媳妇则突然大放悲声,历数为其家儿媳后曾经的努力与善愿,走到如今地步与初衷系背道而驰。

    于是趁着深思与眼泪,及时撮合解决意见,双方一致沉默点头,几乎未遇任何阻力:三儿子一次性支付以前的赡养费、医药费共计3000元;提供两间住房供老人居住;每月支付生活费200元;今后的医疗费用,数额在100元以上的凭票据由被告承担三分之一。

    说完这些,如释重负,但还得试着问一下诉费的事,以往最后因诉费谈崩的案例也不少。 

    老马从深思中抬抬头,低声说:“算了,我出吧。”没曾想三媳妇擦了下满脸的泪,紧接着说:“别让俺爸出,诉费俺拿。” 

    三媳妇一声久违的公爹“爸”,老马的泪也差点被拉下来,声音便有些嘶哑,还要坚持,我忙说:“诉费原告已预交,也不多,还要减半的。”

    三媳妇反应快,说:“写俺爸承担,我到家就把这钱给他了。”我说这法儿也行。

    老马没法,仍连声说:“不用给,不用给。”

    签完字,目送双方离开,瞅瞅时间:中午12点20分; 看看窗外烈日下的麦浪,心中的那个暖啊,过份而幸福。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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