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玉荣与被告李伟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错,并生育一女一子,但儿子出生后,原告因与公婆合不来,导致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并在一次争吵中,被告殴打了原告,原告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
近日,辉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前,主审人分别找原、被告谈话,摸清双方发生矛盾的症结所在,但原告就是不肯原谅被告。后主审人又找到随原告一起同来的姐姐和叔叔,让他们帮忙做原告的工作。经过约三个小时的辛苦努力,原告终于同意有条件的答应和被告和好,但因害怕被告履行不了承诺,因此,不同意撤诉。本案承办法官遂决定给被告一多月时间,让其去和原告和好。
8月28日,原、被告双方终于破镜重圆,原告遂撤回了离婚之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