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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概况

发布时间:2024-03-20 08:50:59



    辉县市人民法院组建于1952年5月,原名辉县人民法院,1988年10月随着撤县建市,更名为辉县市人民法院。2015年12月辉县市人民法院由辉县市文昌路搬迁至辉县市协和路与学院路交叉口。现有内设机构 10个,二级机构1个,辖7个基层人民法庭,现有人员 120人,44名员额法官,审判执行质效连年位居新乡市十二个基层法院前列。

    辉县市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牵引,抓实公正与效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辉县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该院自2005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河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新乡市先进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二星级河南省“青年文明号”,孟庄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新乡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还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2次、集体三等功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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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育人齐发力 院校共建谱新篇---辉县法院“牵手”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3-08-08 09:31:54



    为进一步强化院校良性互动,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互促共赢,8月7日,辉县市人民法院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的“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正式挂牌成立。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庆生、副院长胡光、教学秘书董传举,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新恒,以及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生代表出席仪式。

    于庆生院长和刘志飞院长共同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并签署了“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会上,于庆生院长详细介绍了河南师范大学以及法学院的基本情况,阐述了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意义,指出通过“院校合作”方式,利用“理论+实践”模式推动双方发展,并希望双方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在相关领域实现深度合作,深入推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双向互动,联合各自优势共同探索法治化建设创新举措。在辉县法院实习的河南师范大学实习生代表作了发言。

    刘志飞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辉县法院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共建,很好地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及后备力量的要求。辉县法院将以全面落实合作共建协议为基础,合力搭建起法治人才培育和司法能力提升的双赢平台。一方面以实践指导、人才培育为主线做到“有效输出”,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实践基地兼职教师,全力支持配合河师大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让实习生零距离接触法律实践,全程参与司法过程、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接触鲜活的司法数据,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持续促进法律人才实践锻炼和良性互动交流,共同推进司法审判、法学教育和法治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以司法调研、学术研究为抓手做到“精准引进”,将辉县法院打造的优秀调研培育小组通过基地平台与法学院专家学者实现对接,对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新类型的问题以及研究的重大课题,积极寻求河师大法学院优秀师资和研究力量的专业支持和理论指导,全方位提升法理素养、调研能力和研究能力,切实提升研究和调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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