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6日,南村镇将该镇三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中,走在了乡镇政府的前列。
2014年9月9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法院涉乡镇、局委、村委会未结执行案件的会议后,涉案各乡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对自身及所辖村委会案件进行梳理、排队,积极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协调案件的执行。
9月15日上午,南村镇党委书记李妍召集镇政府有关人员及涉案三个村委会的干部,与执行人员一起在镇政府专门商讨涉该镇及辖区村委会6起案件的执行。在认真听取每个案件的案情后,她表示,镇政府克服一切困难,在两天内将涉该镇的三起案件履行完毕。涉村委会的三起案件根据村委会的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数额小的近期必须履行完毕,数额大的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分期履行。
张村乡党委书记刘志芳在听取执行人员对该乡所辖村委会的两起执行案件情况介绍后,当场表态,一起标的5万元的案件十月底清结,另一起标的较大的案件分批履行。
百泉镇党委书记阮清录在会后第二天即约见涉案村委会的负责人,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在与执行人员共同商讨后,力促该村委会与涉案人员履行赔偿款3万元,余款定下还款计划。一起长达15年的交通肇事赔偿案有望近期执结。
由于执行案件的多样性、复杂性,许多案件单凭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很难解决问题。辉县市委、市委政法委对症下药,召集涉案乡镇主要领导,集中商讨案件的解决。不仅要求涉案乡镇及时解决自身未结执行案件,同时要求各乡镇对所辖村委会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全力配合法院清积。市委的强力支持、各乡镇的全力配合,为法院破解涉村委会案件执行难的瓶颈找到了一条良策。
辉县市委实行多策并举、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治理“执行难”的举措,走在了全市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