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在辉县市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室,涉诉信访人阮本录等五人通过视频,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陈述其上访诉求,这是该院首次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对接。
2001年3月26日上午8时许、8月6日上午8时30分,信访人阮本录、崔耀先、王志华、孙希平、姬永海在他人带领下带领百余名水利伤残人员两次到辉县市委,采取围堵辉县市委大门、阻止车辆、人员出入等手段,向辉县市委提出增加抚恤补助金等要求,后围堵人员强行进入市委后院,占据市委后办公楼大厅,喧哗吵闹,致使正在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被迫中断,严重扰乱了市委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信访人阮本录等五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经辉县市法院、新乡中院、省高院审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阮本录等五人二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裁判生效后,阮本录等不服,长期进京赴省上访。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投入使用后,该院根据上级法院与地方党委的要求,针对其上访诉求,及时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视频接访。
按照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规定,预约远程视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申诉信访人员不服中级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接谈范围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办理远程视频预约。申诉信访案件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申诉信访人员坚持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的,可以办理远程视频预约,案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应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接访。
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投入使用,可逐步实现从走访到远程视频接访的申诉信访模式的转变,信访群众不出县市,就能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信访诉求,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这对减少进京访和越级访,方便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节约司法资源,规范信访秩序,提高涉诉信访工作质效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