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辉县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14-10-08 08:57:06


    一、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十年来,我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就陪审的案件数量来讲,逐年增加,人均数量均在新乡市法院系统位于前列。就案件的质量来讲,陪审案件的质量得到了很大提高,尤其是民事案件的调解率,由于陪审员的积极参与调解,使我院民事案件每年的调解率保持在67%以上,化解了许多人民内部矛盾。就当事人接受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的程度来讲,人民群众对陪审制度逐渐由初期的适应磨合,发展到现在的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就人民陪审员的素质来讲,这几年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业务庭直接指导和参加陪审锻炼,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也得到了很大程度地提高。

    为了开展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我们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人民陪审员相对固定使用规定等一些措施,陪审经费与市委政府汇报后,每年都能列入财政预算。

    实行陪审制度以来,首先我院每年召开陪审员总结表彰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工作突出的人民陪审员。 第二从2008年开始实行了相对固定制度,即将陪审员按地域、专业分工等特点分成组,每组相对固定到一个业务庭室,期限一年,有效调动了陪审员的积极性,陪审员审判案件数量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便于法庭管理使用。第三2009年为了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管理,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依据管理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报请人大免去其职务。

    二、落实倍增计划情况

    2013年上级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通知下达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向人大进行专项汇报。我院拟计划:一、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选任条件,进行报名和组织推荐工作。二、人大、法院和司法局组成选任工作考核组,对已报名的同志进行了任职条件初步筛选,对基层组织推荐和公民个人申请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了认真的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三、确定提请对象,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四、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对所提请对象进行任命。最后经人大任命了109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2014年9月人大任命129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目前我院现有法官87名,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274名。

    三、人民陪审员培训情况

    近年来我院增加的人民陪审员,都要组织我院业务素质高的法官对他们进行专项培训,只有通过培训的人员才能上岗。每年利用人民陪审员表彰大会和人民陪审中任命大会,都要抽出陪审工作突出的同志作典型发言,介绍陪审工作经验,其他陪审员就陪审中出现的问题,现场与老陪审员或法官进行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但是培训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大部分的陪审员缺乏法律知识,专业培训非常重要。但对陪审员的培训简单化,缺少相应的专业教材,除了初上任时举办一次培训外,以后很少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所以法律专业知识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

    四、陪审员工作存在问题和建议

    1、落实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编制。现在人民陪审员的数量,远远大于法院工作人员,陪审员管理工作是一件工作量非常大的工作,要想做好人民陪审工作,建议尽快下达人民陪审中管理办公室编制,抽出专门的人来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

    2、增加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和信访工作的职责。现行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只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一审中普通程序的案件。而近几年来通过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和信访工作的偿试,效果非常好。建议人大能够增加其参与执行和信访工作的职责

责任编辑:赵静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3357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