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我院对全院的审判机构进行改革,实行了新型合议庭制度。现将执行过程中人员分类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情况
我院现有内设业务机构是按照案件类型不同、区域管辖不同而设置的,导致各业务庭受理和审理案件任务严重不均。如我院城关法庭年受理案件1000余件、孟庄法庭700余件;院里业务庭和其他基层法庭年受理案件400件、300件、100余件不等;这样每个庭法官的年工作任务和案件压力就出现了不同。案件过多、压力过大的庭,审理效率就偏低,当事人就容易发生不满意,抱怨司法效率低下。受体制的原因和法官职业凡进必考、资格必考等影响,法院办案人员一方面严重短缺,另一方面却补充不了新生力量,导致老中青断层现象极为严重。
针对这一情况,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司法效率不高的问题,我院就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模式进行大胆改革。把全院审理业务庭不再按照原有庭建制划分,而统一改为17个合议庭,承担全院案件审理任务,选拔了17个审判长,赋予审判长真正地裁判权,对合议庭实施直接领导和管理。案件原则上实行平衡分流,每个合议庭年审结案件任务相同,打破了原有案件按照类别、管辖进行划分由不同的业务庭审理模式,使全院办案人员任务均衡,提高质量和效率。把执行局原有庭室分解成六个执行合议庭,实行执行长负责制,提高执行效率。
这项改革目前已结束,相信会为提高审判执行效率、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带来很好的效果。
二、人员分类情况
每个审判合议庭的建制是审判长1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2名,司机1名。每个合议庭配备车辆1台。实行审判长负责制,审判长对该合议庭的审判工作负责。担任业务庭庭长职务的审判长除了负责该合议庭审判工作外,还要负责全庭的行政事务。
每个执行合议庭,执行长1名,执行员2-3名,司机1名,车辆1台。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审判人员短缺。我院成立了17个审判合议庭,每个合议庭需要3名法官,即需要54名法官,现有一线法官42名,只好从助理审判员中选拔了12名同志承担审判工作。
二是书记员短缺。按照原来的计划,每个审判合议庭配备3名书记员,即一名法官对应一名书记员。但在全院筛选中只抽出34名书记员,不能满足每个合议庭3名书记员要求,离计划还差17名书记员。每个执行合议庭计划配备1名书记员,但现在已无书记员可配备,还差6名书记员。总体相差23名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