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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采取六项举措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10 09:43:17


    人民法庭植根于基层,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此辉县市法院采取六项措施,着力强化基层法庭工作。

    一是配齐配强法庭工作人员。七个基层法庭庭长均由从法律院校毕业后,在审判岗位上工作十年以上,有较强审判工作能力的青年法官担任。法庭审判人员均配备5人以上,接近城区的城关、孟庄两个大法庭分别有15人和10人。另外每个法庭的其他硬件设施包括车辆等一应俱全,满足了法庭开展工作的需要。

    二是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立案实行“双轨制”,凡群众亲自到法庭立案的,法庭可以直接办理立案手续,免除群众到法院办理统一立案手续的诉累。对于行动不便的病残或老年当事人,通过电话预约,法庭上门或者网上立案,为群众办理立案手续提供了极大方便。

    三是加大巡回力度,方便群众诉讼。七个基层法庭在离驻地较远的乡镇均设立了办案点,每周固定一个工作日在办案点审理案件。凡赡养案件要主动与村委会联系,到田间地头开庭审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旁听,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是要求法庭干警准确把握社情民意,了解农村的风俗习惯和乡规民约,充分运用群众公认的“道理”处理案件,同时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服气,给当事人一个明白、给法官一个清白,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

    五是在七外基层法庭设立去向告知牌,内容包括在岗、开庭、下乡、开会、出差、请假几个内容。另设留言板,便于群众与法官的联系,让群众找得着法官,不跑空趟,减少群众诉累。另外要求法庭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对群众热情服务,使其体会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六是在法庭普遍开展五小工程建设,创造法庭温馨宜人的环境,使法庭工作人员安心在基层工作。基层法庭往往条件比较艰苦,为了改善法庭的环境,我院实施并完成了“五小工程”建设,这五小工程是“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从而让法庭干警吃得放心、住得舒心、工作安心。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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