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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老 赖”曝光台

发布时间:2014-10-15 10:16:00


被执行人赵小喜,男,49岁,住百泉镇上吕村。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王来德等人欠款85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张海涛,又名张二虎,男,44岁,住城关镇古城胡同78号。

被执行人张成美,男,72岁,住城关镇古城胡同78号。

被执行人张春龙,男,41岁,住城关镇四路口村。

被执行人杨修亮,男,48岁,住城关镇新桥村。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张海涛、张成美、张春龙、杨修亮应给付申请人戴坊借款13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秦景堂,男,64岁,住西平罗乡郎山村。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王乃峰欠款26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李灿,男,40岁,住高庄乡贾沟村。

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刘海英、翟广庆赔偿款76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选军,男,26岁,住北云门镇沙屯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李习三赔偿款55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利朋,男,30岁,住西平罗乡鹿庄村。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邢攀峰借款3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裴朝亮,男,22岁,住西平罗乡西平罗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王菊英赔偿款30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林,男,28岁,住洪洲乡五里河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周之波赔偿款37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朱瑞香,女,50岁,住百泉镇楼根新村。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吴冬青借款20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赵保山,男,61岁,住西平罗乡中坪村。

被执行人张志强,男,30岁,住西平罗乡中坪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李大章赔偿款43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国臣,男,49岁,住峪河镇姬庄村。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陈海明欠款12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孟凡辉,男,43岁,住峪河镇何庄村。

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屈艳俊赔偿款3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刘祥英,女,26岁,住赵固乡富庄村。

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武志全欠款6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光明,男,54岁,住薄壁镇四街村。

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贠有成工资款96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李明亮,男,47岁,住吴村镇二街村。

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秦海军工资款87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韩红军,男,43岁,住冀屯镇前桥位村。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姚俊海借款24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任玉亮,男,48岁,住文昌小区Z6栋2单元106室。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李世敬借款64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张建勇,男,44岁,住城关镇吕巷村。

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段栓妞赔偿款18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世红,男,46岁,住城关镇南关西街。

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李海利赔偿款5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新乡市富嘉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岳,住所地常村镇王村铺村。

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翟同领赔偿款127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李科杉,男,61岁,住孟电花园。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刘领赔偿款65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翟福山,男,25岁,住常村镇王村铺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王昌平赔偿款15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文利,男,47岁,住常村镇周卜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王刚赔偿款19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张明虎,男,56岁,住城关镇新桥村。

因合伙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赵保庆欠款10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常学青,男,46岁,住东方星园11号楼4楼。

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姬学芳赔偿款46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张新瑞,男,45岁,住城关镇西关北街72附1号。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张来福借款100000元,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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