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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4-10-20 08:29:53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C    

文章出处:辉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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