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能够保障庭审正常进行以及法院工作的有序进行,辉县法院法警队自成立以来备受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深情关怀。
笔者自2003年加入法警队工作以来已有十余年,刚加入法警队工作时,实行过边办案边值庭、押解以及同执行局中的其他法警共同排班值庭,遇有突发情况或庭审中有多名被告人时,只好将手中的案子放一放赶去值庭,庭审中遇到突发情况很难在第一时间解决。鉴于此,我院为确保庭审正常进行以及法院工作的有效开展,法警队目前只负责刑事上的押解、值庭和机关安全保卫以及民事庭审突发情况的处置。笔者试结合自身实际对我院的法警工作发表以下几点看法。
一、加强法警装备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警用装备建设是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以前我院法警执行任务时装备不够完善,庭审中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能震慑到寻衅者,很难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也影响到司法权威。现法警大队为每一名法警配置专门警用装备,包括强光手电筒、催泪喷射器、应急棍、多功能组合腰带、单警八件套、作训服、作训鞋、执勤服等。新的装备到位大力提高了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能力,增强了法警在审判、执行、安全保卫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威慑力,确保执法工作安全顺畅,大大提高了执法震慑力和工作效率。
二、加强业务训练
现在我院每年进行两次集训活动,春季和秋季各一次,加强身体锻炼是保证完成各项工作的首要保证,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集训中偏队列训练而忽视了对各位干警的业务素质的提高。我院应组织各位干警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学习面对大量的突发情况时的有效处置措施。并根据警队内部分工不同,对各自岗位上干警的能力要求也做相应的调整,如对安全保卫方面要求单警个人体能、耐力等要求就要严格的多,而对负责警务保障工作的干警对其要求应该更高,但对其体能相对不作过分的要求。此外,应结合庭审实际情况提供单警的业务知识和服务审判的能力,而不必一味苛求体能上的高要求,一切从实际工作出发,具有针对性的训练,切实提高个人的素养,更好地适应当今条件下的警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