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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院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4-10-24 15:13:48


    我们国家保密工作担负着保安全保发展的重任,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在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命,而在和平建设年代,保密就是保发展。近年来我院积极贯彻实施《保密法》,认真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在做好保密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结合法院保密工作实际,就工作中遇到的保密方面的问题及个人对新时期加强机关保密工作谈一点个人看法。

    近年来频频发生计算机泄密案无一不是少数人员违反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的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或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所致。

    一、当前法院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

    1、保密重视程度不够,虽然保密工作被纳入目标管理,但是在日常工作中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加上保密教育形式单一,培训较少,一般法院工作人员将保密工作简单理解为机要工作,与己无关,而忽略日常处理的审判工作、政务工作中需要保守的秘密,这些秘密虽非国家秘密,但一旦泄露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政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内部管理的有序进行。

    2、少数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保密观念淡化,一些涉密人员和部份工作人员对保密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估计不足使他们放松警惕,在明知不能使用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为了工作方面,擅自使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导致泄密。

    3、保密常识欠缺,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对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常识有所了解外,一般法院工作人员对保密常识了解不够,表现为不清楚保密范围、保密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类别,分不清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等情况,造成许多保密工作的盲点,如有些审判人员对卷宗随意摆放,或在不适当的范围内公开保密的审判信息,以及在不恰当的场所或不经意中谈论案件内容等,都容易发生泄密情况,对法院履行职责造成影响。

    4、随着科技的发展,U盘、移动硬盘、局域网、广域网等文件存储介质越来越多,传输途径也越来越广,速度也越来越快,泄密途径纷繁复杂。一些涉密人员长时间在计算机及移存储介质使用上公私不分,有的利用工作用计算机处理私人事务,有的对移动存储介质不加区分,内外网混用,有些工作人员不及时清查和交接,离岗及调任时,不及时地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和进行交接,留下隐患,造成泄密。

    二、对策和建议

    1、强加保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突出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学习保密法规制度。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使领导干部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同时要经常利用失泄密的典型案例进行保密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忧患意识,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2、加强保密技能学习。为避免大量因无知造成泄的密事件,各涉密单位要抓好保密技能的教育,增强防范窃密泄密的实际能力避免错误的发生。同时广大涉密人员要不断学习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落实会议保密制度,严格审判卷宗、文件的传阅、借阅、移交和监销制度,强化网络的软、硬件开发和使用制度,提高保密技术和防范泄密能力。严格按章办事,熟知和掌握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销毁、归档等操作规程,熟悉并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

    3、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在工作中要明确区分工作用和个人用的U盘和计算机,杜绝混用,在工作中接触的涉密电子文件,要及时清理,该归档的要及时归档,不能私自留存,离岗及调任时要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有关部门应监督其登记、交接,不留隐患。

    4、坚持保密检查制度。坚持保密检查制度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坚持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密委员会要常过问、常督促本单位的保密事务,及时通报保密情况。同时,要加强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总之,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尤其在新形势下,对保密检查中所发现的保密规章制度不健全、保密责任不落实、保密设施配置不到位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其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必须要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责任编辑:赵静    

文章出处:辉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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