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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法院立足于“四抓”凸现司法为民新气象

  发布时间:2014-10-31 09:34:50


    今年以来,辉县市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中,立足于“抓微、抓早、抓回、抓巧”, 凸现了司法为民的新气象。

    抓微,就是从小处着眼,从点滴做起,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如为方便外地当事人诉讼,该院推行了“立案审理快速档”,外地当事人只需开庭时来法院即可,其他事务和程序均可通过邮寄信件、QQ和传真来完成,让外地当事人省钱省力省时打官司。为当事人让一个座位、倒一杯茶水、送一张笑脸,时时处处让当事人体会到人文关怀之情。

    抓早,就是抓案件审理和执行的速度,争取早日结案,减少当事人诉累。在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依托审判绩效考核平台,强化了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提速工程”。通过采取上述措施, 1-9月,该院案件平均审结时间比法定审结期限明显缩短,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抓回,就是着重抓好巡回审判工作,送法上门,方便群众诉讼。大胆探索便民、利民诉讼途径,克服经费紧张、审判人员不足等不利因素,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将巡回办案作为转变审判作风和落实司法为民思想的一项便民、利民的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如开在田间的“田园法庭”、开在农家的“农家法庭”、开在医院的“床前法庭”等,通过巡回审判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抓巧,即加大调解力度,讲究调解技巧,追求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调解是达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该院总结运用调解“八法”( 亲情感化法、群体介入法、案例引导法、效益比较法、风险告知法、以退为进法、道德评价法和故事说理法),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通过这一系列“抓微、抓早、抓回、抓巧”工作,辉县法院提高了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增强了执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赵静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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