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法苑文化

辉县市法院“四心”工作法凸显法官民本情怀

  发布时间:2014-11-04 08:50:03


    今年以来,辉县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认真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始终把维护大局和谐稳定作为着力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落脚点,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的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针对案件中出现的诉讼难现状,制订了专门的立案、案款领取等方面的书面提示,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复印等服务,扩大了当事人休息区,真正做到接待当事人热心。针对当事人多次上访带有焦躁情绪的现状,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引导当事人把反映的问题说清、讲透,避免因工作态度不好激化当事人情绪,真正做到了倾听诉求耐心。执行过程中,针对案件数量多,类型相似的情况,对案件当事人姓名、申请数额、法律文书反复认真核对,避免出现差错,真正做到了执行案件细心。执行过程中,法官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用群众听得进、听得懂的语言,着力解决当事人诉求,真正做到了解决问题诚心。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2317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