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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力创“五型”法院

  发布时间:2014-11-04 08:54:22


    今年以来,辉县市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努力创建“五型”法院。

    一是创建“学习型”法院。要求干警加强业务学习,精读法律法规,研讨审判和执行实务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解决审判实务难题,撰写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提升审判业务理论。二是创建“事业型”法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办一流的案件,创一流的业绩,将群众路线教育和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体现在干事创业之中。三是创建“服务型”法院。对各类企业起诉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在涉农案件的审理中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倾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四是创建“廉洁型”法院。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干警行为,确保廉洁执法。切实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五是创建“文明型”法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我为法院添光彩”、文明知行“五个一”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确保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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