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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法院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4-12-09 16:14:34


    今天的我们已处于一个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存的全媒体时代。在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中,,随着司法个案的受关注程度和公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审判将至于更加多元化、复杂化的媒体环境监督之中。新闻宣传就成为法院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司法公信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因此顺应形势,提高认识,加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刻不容缓。

    一、构建“大宣传”格局,形成全员参与的新闻宣传机制

    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是法院各个部门的共同职责,要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分工,形成各部门配合、全员参与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中要树立“大宣传”的理念,构建“大宣传”格局,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处处都能挖掘宣传闪光点的意识,充分利用外部宣传媒介和法院自身力量不断提升法院新闻宣传影响力,共同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不能将宣传狭隘地理解为法院某几个部门、某几个人的责任,也不能把宣传简单等同于报刊上的几篇报道文章或电视上的几个专题节目。

    二、巩固传统阵地,扩大新传媒影响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传递法院正能量。在网站设计上要因地制宜,将本院的院情、院貌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通过网站平台充分予以展现,可以通过图片形式进行展示,给浏览者最直观的感受;要围绕本院的中心工作进行设计宣传,并要及时地把本院的重大事件及近期的工作内容发布到网站上,让浏览者能了解到本院的最新工作动态;要通过网站各种版块信息的发布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充实网站内容,全方位多视角的展现法院风貌及时传递人民法院正能量。  

    网站管理上要分工明确。有的法院网站建成后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全都落到了技术人员身上,这显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应对网站各版块进行分工,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信息发布,各个庭室都要设置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庭室的信息,在信息发布前应由庭室负责人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在信息成功发布后还要进行核对,保证信息的质量,如发现不良信息要追究相关人员及所在庭室负责人的责任,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保障。  

    总之,要巩固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做好舆情检测和网络阅评。 把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微信建设成回应群众呼声、落实司法公开、展现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舆论阵地,努力以多种方式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媒介素养   

    舆论引导要突出亮点,重在策化。注重打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突出工作亮点及经验总结,用典型案例引导社会舆论,积聚正能量。舆论引导重在通稿, 发布要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要提前介入,掌握主动权,发布通稿内容定性要准确,突出事件起因,处置事件是否有无人员伤亡,避免使用容易引发网络炒作的言词。掌握事件事实后,在上报情况时先查找出暴露出的问题、处置方案及整改措施,同时,处置相关责任人员不能怠慢。在新闻媒体发稿时将处置方案及整改措施一并上报,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提升正能量。应对负面事件,舆论引导要注重新闻事实,班子要统一口径,新闻发言人要对媒体进行引导。真诚和真实是最好的催化剂新闻发言人要熟报事实、慎报原因,知道多少就报多少,坦诚面对媒体。冷静和理智是处置突出事件的最好方式。新闻发言人面对媒体不能说套话、空话,千万不能掩盖事实,对新闻记者不能说“无可奉告”,新闻发言人的敷衍与强硬将会招引更大的舆论声讨。尊重和理解是应对媒体的最好办法。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坚持“善解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不断提高媒介素养。应对突发事件要主动与本单位主管部门和主管新闻媒体的宣传部门沟通联系,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应对负面事件,舆论引导不是万能的,干好本职工作,解决好当事人的诉求,平息事件才是最重要的。  

    四、完善考核奖励机制,规范司法宣传工作

    一是从认识上提高。把宣传信息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规定重大宣传信息题材院领导亲自协调策划,党组班子成员要起好带头作用,积极参与,主动写稿投稿,以自身模范行动推动宣传信息工作创新发展。二是从队伍上加强。以研究室为中心,在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广大信息员要立足岗位,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保证立案、审判、执行一线的工作信息能得到及时捕捉、挖掘、归纳和总结。全体干警要积极参与,主动写稿投稿,使本院司法宣传队伍明显增强,形成“上下联动、专兼并举、人人动手” 的大调研网络。三是从制度上完善。不断修订完善本院司法宣传奖励办法和相关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学术论文、调研文章、典型案例分析、通讯(人物、事件)、综合类工作稿件、法院文化作品、广播、电视媒体选题节目纳入考核奖励机制,激励干警把个案中的法制教育题材归纳上升为学术理论,把总结的办案经验体现到法律实践中。四是从机制上保障。继续加大新闻宣传硬件投入,配全配强采编器材,在新闻写作资料订阅、宣传用品购置、宣传工作用车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五是从舆情上引导。结合审判、执行工作,认真开展涉法涉诉舆情排查,增强防范意识,逐案分析查找不安定因素,制定处置方案,不断提升新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及引导能力。   

    五、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提高宣传质量和层次   

    以本院政务网站、本地电视台法治栏目为平台,以各级新闻媒体为依托阵地,从多角度、多侧面、深层次打造一批高质量、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法院综合工作宣传栏目、电视专题片、先进事迹、人物专访、宣传展版及宣传画册。法院应与新闻媒体进行广泛联系合作。一方面法院可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络,建立稳定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可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新闻媒体联合开设专栏报道等方式,经常性介绍法院的工作重点,发布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组织好法院的重点报道和日常性的报道工作。另一方面,法院也要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单位的正确意见要认真听取、及时纠正,从而促进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当我们熟悉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还在不断革新的同时,各种与传统媒体并存的网站、微博、博客、QQ群、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悄然而至,只有不断学习,更新观念,保持前卫,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才能在众声喧哗中奏响公正司法的时代强音,才能在信息爆炸的新环境下从容引领舆论导向,并且游刃有余,稳操胜券。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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