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某申请执行杜某抚养费一案中,执行法官元玉芳多次找杜某商谈,不愿以强制措施划取抚养费,因为强制一次,下一年还是得强制,对申请人是个负担,对执行工作也是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元玉芳是被抽调去执行的,她大可追求结案率,使用强制措施结案,执行会战后回到自己原本的工作岗位,但她没有这么做,从大局考虑,是为了整个法院工作的延续性,社会的稳定性;从小处考虑,是为了让孩子可以安稳的获取抚养费,不至于每年都要为抚养费问题费心劳力。
元玉芳多次约谈杜某,当得知大家都是一个村的邻居时,她以一个邻居阿姨的身份,以一个孩子的母亲的身份,对杜某一次又一次的相劝:“这是你的亲生闺女,虽然你和你老婆因为种种矛盾离婚了,可你隔断的是夫妻之情,父女之义可是永久存续的,你难道不想老了之后有一个贴心的女儿吗。”可杜某因为和前妻的矛盾太深,死活不愿意再给一分钱,也不吵也不闹,就是不给钱,主动要求“司法拘留我吧,我肯定不拿钱的。”
经过3次苦劝,杜某依然要求拘留自己。没办法,元玉芳只好带其去医院体检,到了医院门口,元玉芳为了孩子,最后一次对其进行苦劝,同车的法官李明普、屈玉飞也对其做足了思想工作,同时,他们把杜某的一个好友叫来一起对其做思想工作:“你认为你前妻占用了你的财产,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对你自己的亲生女儿,你忍心她受苦吗。”经过将近1个小时的劝说,杜某终于松口了,但表示因为自己又娶了一个妻子,现在孩子马上要出生了,手头没有那么多钱,要求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想办法陆续给付。
终于,元玉芳可以松一口气了,孩子的抚养费也终于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