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辉县市法院党组及早部署,认真筹划,大力开展清理旧存案件活动,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一是精心组织安排。1月16日,该院召开了各党组成员、审判长、执行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了新乡中院关于开展清理旧存案件活动方案,下发了该院开展清理旧存案件活动方案,院长王珏对开展清理旧存案件活动进行了部署。
二是认真排查案件底数。审判管理办公室和各合议庭认真排查2015年1月6日前未结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帐,分类统计,澄清案件底数。
三是规范案件延期。严格控制延长审限案件数量,各类诉讼案件确需延长审限的,必须于审限届满前30日前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附案件延期审理报告和案件情况汇报。未经审委会决定,不得审批延期。
四是大力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在审判中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程序等,缩短办案时间,减少新的积案数量。在审判过程中需要转换程序的,应提交书面程序转换决定或裁定报审管办审批;因立案时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而变更的,要提交案件卷宗及书面材料。
五是规范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各审判合议庭建立上诉案件台帐,与立案庭交接上诉卷宗时,台帐上要明确交接时间。
六是制订完善审判质效和绩效考核文件。结合开展清理活动,合理确定法官结案数量、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审理时间指数、延期审限比率、超审限案件比率、发还改判率等审判质效等指标和计分标准,发挥审判质效统计数据的评价、指引和导向作用,提高办案质效。
七是主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旧存案件的督查、催办,主管领导要亲自办案,通过具体办案指导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业务例会讲评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和发还改判、涉法信访案件进行研讨、点评,总结审判经验和规律,查找不足,努力减少发还改判案件,提高审判质效;继续推进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强化合议庭和办案法官职责,减少审批层次,减少案件信息录入错误率,提高案件效率。
八是统筹规划,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把清理旧存案件为当前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配合清理活动。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审判执行人员集中精力办案,打好清理案件攻坚战,努力实现新年工作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