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辉县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全力做好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
一是开展了保护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案件专项活动,共审结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382件,涉案标的1020万元。
二是继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活动,今年以来审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67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212万元。加大了对农民工等劳动者的保护,审理了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0万元,并退赔受害农民工工资款。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32案57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24.3 万元;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3案28人50万元,让生活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