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法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倾心化解矛盾纠纷,受到当事人称赞。2015年4月14日,一起案件当事人父子,向该院承办法官杜泽娟和合议庭成员送来锦旗,称赞法官为民办事,办案神速。
原告张某(男)诉被告李某(女)离婚纠纷一案,案件经已经起诉过三次,这次起诉后,考虑到案件案情较为复杂、当事人之间矛盾很大,处理难度大、双方积怨较深的情形,承办法官杜泽娟先是第一时间约见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耐心的听取双方的意见,其次仔细向前几次诉讼的承办人了解情况,掌握调解动向。
本案中男女双方由于身体原因结婚十几年没有亲生孩子,在封建思想的影响下,双方发生矛盾,积怨很深,男方坚决离婚,女方则坚决不离,女方甚至说如果法院判离,自己就不活了。男方的父母拖着年迈的身体找到法官哭着诉说着这些年的委屈,希望法官判离。办案法官左右为难,知道这件案件如果一开庭,双方就会在庭上吵起来,矛盾会急剧的升级,就没有了调解的余地。
但是法官没有被困难吓倒,杜泽娟先后十余次约见被告李某,每次谈话都在三个小时以上。要想做好工作还要有家属的配合,杜泽娟利用休息时间同被告的姐姐、弟弟、哥哥见面,希望能从中找到突破口,对于原告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能找到最好的办法解决当前的困境,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被告李某感动了,拉着法官的手哭着说:“俺知道恁是为我好的,俺听你的,同意调解。”
最后双方在开庭前一天达成了调解协议,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30余天。这天,张某父子拿着锦旗和鞭炮来到法院说:“我给你们送锦旗来了,谢谢你们法院的好法官!”并称办案法官“廉洁奉公,办案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