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审判经验丰富、年轻有为的姚玉军众望所归走上行政庭庭长的岗位。几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他带领行政庭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努力拼搏,讲求实效,倾心为民,着重协调,妥善化解官民矛盾,有力地促进了辉县市一方的社会和谐。
一、率先垂范,提高政治素质
姚玉军同志一贯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事业、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今年以来,他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活动,认真组织全庭干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不足,认真整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严格执法意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了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及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通过整顿与学习,大大提高了全庭干警的政治素质。
廉洁是公正的底线。在工作中,他严格执行河南省高院提出的“五条禁令”,坚持做到拒说情,拒吃请,拒收一切钱物,秉公执法,捍卫法律尊严。一年来,他不知拒绝了多少财物,拒绝了多少市领导的说情电话,因此也得罪了一些领导。在他的面前,只有事实和法律,只有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形象,只有老百姓的赞扬和爱戴。
二、充分发挥职能,提高案件质量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为了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他注重审判质量,充分发挥起合议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证案件效率,提高妥善处理群体性行政案件的司法能力,探索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大力弘扬“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他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注重适用协调解决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今年通过协调结案的比例达到80%。对于一些协调不了必须下判的案件,判了之后仍然没有放弃案外努力,全年全庭没有一起发还、改判案件。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他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能力,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对于他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他都加强判前释法与判后答疑,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如原告何某诉峪河镇政府土地行政一案,办案人员经现场勘验和开庭审判,认为应维持处理决定,为此作为庭长的他和主审人多次做原告的释法工作。有一次原告又哭又闹,叫着如果输了要到中央有关部门上访,他和主审人仔细分析了各种情况,认为不应该被当事人的信访威胁吓倒,仍然依法依理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同样判决原告败诉。在向何某送达二审判决书时,姚玉军和审判人员又不厌其烦地向其讲解有关规定,终于使其服判息诉。
三、辩法析理,力求胜败皆明
他坚持辩法析理,平等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避免因当事人不懂法而走弯路或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如原告刘某诉辉县市民政局、百泉镇政府婚姻登记纠纷一案中,被告方登记行为虽然不严谨,但上面有原告的亲笔签名,婚姻登记的实质要件具备,如果判决,只能确认登记行为违法,不能宣布婚姻无效,更不能撤销结婚证,原告为了刻意追求有利的诉讼后果,拒不承认自己的签名,执意要进行鉴定,并且对鉴定抱有侥幸心理,故意改变自己的书写习惯。为了使原告不承担高昂的鉴定费用,他和案件主审人几次三番、苦口婆心做其思想工作,原告仍执意要求鉴定并且预交了2000元鉴定费。为了打消他的侥幸心理,他又和案件主审人领着原告找了三个有丰富刑侦经验的资深警官咨询,终于使原告放弃了鉴定的想法,并且主动申请撤回起诉。后法院受理了他的离婚纠纷案件。
在非诉执行中,他总会首先先向被执行人讲解不履行生效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促使相对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全年行政庭仅对违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十几名违法生育对象采取了拘留措施,有力支持了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
四、强化巡回审判,切实司法为民
为了切实减轻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宣传法律,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他不断加大巡回审判的工作力度。对于典型案件,如一些在当地有着重大影响的案件,他带领全庭干警经常深入到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巡回办案,让群众全过程旁听案件庭审,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同时尽量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任某诉辉县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不作为一案,他便和全庭干警翻山越岭步行几里地,将审判庭搬到了小山村里,参加旁听的群众达几百人,受到了很好的法制教育。几家省市媒体作了相关报道,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五、妥善处理纠纷,倾心为民
在审理过程中,作为行政庭的庭长,他一旦发现的信访苗头,便会高度重视,用心化解当事人的不良情绪,促使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王某诉辉县市政府土地行政案件,他亲自作为主审人审理该案。这是一起因辉县市东大街道路拓宽拆迁补偿引起的行政案件,非常敏感,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经开庭并到现场察看,合议庭认为王某一家人1980年就迁出原址,此后市政府无论将该地块确权给谁,王某均无权干涉,应驳回王某的起诉。宣读裁定书时,他看到王某的情绪及其复杂,且在裁定书宣读后起身就走,他便发现该案结是结了,但还存在新的问题,有可能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于是,他便耐心地做好第三人的思想工作,他对第三人说:“都是一个村的,以前还是邻居,不要因为打了官司就伤了和气,你赢了官司应姿态高些,过几天主动掂两瓶酒到老王家里坐坐,让他消消气。”没几天,王某在裁定生效后来法院领诉讼费时,拍着胸脯说:“官司输了,我也知道输在哪了,你们判我输的理由,我服。”
六、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
在办理一些案件时,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中明显存在问题或瑕疵的,他主动协调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促成和解。如郝某诉辉县市劳动局不予受理工伤行政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答辩材料可以明显看出,不予受理是不恰当的,就及时通知被告方撤销了不予受理通知,最后该案没有开庭,原告就申请撤诉了。为了服务和围绕全市发展和稳定大局,他和全庭干警妥善处理好每一起重点企业的审理和执行案件,理顺行政执法关系。如规划区内涉及排水的执法单位有:环保局征收排污费、水利局征收排水费、城建局征收污水处理费,三家执法单位一度争执不休,企业叫苦不迭,如新乡市某公司曾经起诉市水利局排水费征收,水利局就此先后申请执行纺织印染厂、太阳石纺织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经多方协调,终于促成辉县市政府下决心理顺了水利局和城建局的征收关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对非法干扰行政审判,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他坚决予以批评和抵制,有效地支持了卫生、计生、城管、房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今年11月份执行我市卫生监督所申请执行辉县市沙窑乡郭亮村刘某一案,刘某收到执行通知后,态度极端恶劣,并表示说他不交也拿他没办法,还辱骂执行人员,扬言要对抗到底,在当地影响非常不好。为了打击这种社会影响极坏的行为,他积极向院党组汇报,和法院法警队、服务中心相结合,经过精心准备,成功将刘某依法拘留,并对其说服教育,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服从管理。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姚玉军同志2008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行政法官。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他仍然十分谦虚,并且他还有着更高的打算,就是加强教育学习,提高全庭干警的整体素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一方的稳定与和谐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