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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 推进司法公开

辉县市人大副主任许光敏旁听我院行政案件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5-06-08 18:33:36




    6月5日上午,辉县市人大副主任许光敏带领市人大代表和法工委人员,旁听了我院一起土地登记行政案件开庭审理情况。

    原告李某与其邻居王某、李某(王某之子)因用水排水、相邻关系发生纠纷,分别两次向获嘉县法院提起诉讼,获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到新乡中院。新乡中院二审判决后,原告李某又向省高院申诉,省高院审查后驳回了原告的申诉。后原告李某以该县人民政府、该县国土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经上级法院指定,案件由我院审理。因案情较为复杂,我院在开庭前将涉案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省高院民事裁判书,现场勘验图,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及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土部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复印后发放给参加旁听人员,以方便旁听人员了解案情。同时向旁听人员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求旁听人员对庭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庭审结束后,主管领导和行政庭负责人还向市人大领导汇报了行政案件审判相关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的要求,选择典型、复杂或有较大社会影响及涉案人数较多的案件,邀请市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庭审旁听或见证执行,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旁听活动的组织领导。通过旁听活动,增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自觉树立接受监督意识,推进司法公开,促进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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