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政法委、法院工作人员冒着酷暑一同到申请救助的九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家中及所在村委会认真考察,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考察是否具备救助条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报市涉法涉诉救助领导小组审批。
为了解决政法机关所办理的涉法涉诉案件中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得到过渡性救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辉县市委、市政府克服困难,设立了涉法涉诉救助资金账户,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为了保证救助资金真正使用于确实困难的群众,市政法委、法院在报请审批前对每起申请救助的案件进行严格的考察。
对已被救助的案件,由原办案机关依法追回救助款项,转入涉法涉诉救助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