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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起纠纷 法官速调七日结

  发布时间:2015-06-24 10:54:51



    6月24日,辉县市法院法官赵恒适用简易程序快速调解审结了一起小额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用了仅七天时间,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和效果,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2011年12月,被告郭某将其购买的货车挂靠在原告辉县市某汽车运输公司从事运输经营,并签订协议,约定挂靠费用为每年1000元,同时约定挂靠人在挂靠期间履行预订义务(如挂靠费用、日常维护、缴纳规费、保险费等),否则原告可单方终止合同。但原被告挂靠关系持续4余年来,被告只缴纳2年的挂靠费用,之后便迟迟不予支付。原告遂诉诸法院。

    6月17日,对于这起小额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主审法官赵恒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当场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协议,被告郭某于6月24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挂靠费1200元,双方解除挂靠关系,其他不再追究。6月24日,原告亲手将1200元交付予被告。这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据法官解释,对于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法官一般采用程序简单的审理方式,快速审理和结案,即小额速裁。

    此类案件一般当日移交给承办法官,若原告、被告能到场,可当即进行调解,若当事人放弃法定答辩期,法官也可当即审理,庭审简化,判决书制作也相对简化。案件审理效果好、调解撤诉结案率高、主动履行率高是小额速裁的一个显著特点。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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