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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维正义 调解纠纷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5-07-20 09:21:02



    2015年7月1日,关于路某与邓某、新乡市伟洁利特泡沫保温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在辉县市人民法院赵固法庭办公室达成调解协议,主审法官李卫红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当事人双方非常满意,该案自立案到结案经历了曲折的调解之路。

   2014年8月,原告路某在被告邓某的雇佣下,到被告新乡市伟洁利特泡沫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干活,2014年10月3日,路某高空作业时从17层高处坠落,伤情非常严重,被告邓某支付部分医疗费、剩余原告自行垫付,被告新乡市伟洁利特泡沫保温有限公司分文未付,现诉至法院,双方情绪激烈,法官李卫红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多次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苦口婆心向当事人做工作,最终该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画上完美句号。

    “正司法、廉洁为民”,只有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考虑,站在老百姓的立场考虑问题,想当事人之所想,解当事人之所难,认真对待每件案件,切实解决案件根本问题,才能真正的让人民满意,充分体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切实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与审判工作全过程,为人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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