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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中院和辉县法院联合到新乡市长城机械有限公司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31 10:10:12


     7月28日上午,新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绍君、民二庭庭长赵延辉和民三庭庭长侯桂枝一行三人在我院王珏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素芳的陪同下,到新乡市长城机械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开展法律送企业活动,这是新乡辉县两级法院共同开展“法律六进”( 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医院)活动的一个缩影。

    新乡市长城机械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制造大型窑磨的主要供应商,具有50余年的设备制造经验,已形成了完善的设计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设备安装与售后服务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曾荣获“河南省高成长型民营企业”、“中国水泥行业供应商百强”、“中国水泥行业十大创新企业”等荣誉称号。该公司是当地重要的股份制企业,无论是企业年产值和每年上交利税方面,均相当可观。

    在该公司会议室,李绍君副院长一行与公司董事长王继中等主要领导进行了交流互动。李院长仔细询问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从小到职工的合法公益保护,大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器设备、工艺水平、产品销路和专利权的开发保护等,公司董事长王继中均给予热情的介绍和答复。李院长结合具体案事例,着重强调了企业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并讲解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用工、生产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签订履行合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座谈会上,李院长和我院院长王珏分别向公司领导赠送了涉企系列法律书籍、700份企业法律保护和职工权益法律保护宣传页以及150幅平安建设宣传扇子,中院领导还向公司领导留下了法院服务企业联系卡,并征询了公司领导对新乡两级法院工作的意见。李院长一行和我院王珏院长等人还到公司各个生产车间进行了考察。

    李院长表示,新乡两级法院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要立足审判职能,延伸法律服务,主动与企业之间开展交流互动,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两级法院要主动帮助企业把好签订合同关,最大限度地防止产生法律漏洞;对于企业出现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技术纠纷以及生产经营合同纠纷,两级法院要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快速执行,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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