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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五项措施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07 11:28:08


    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全院一线审判人员会议,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其修改之后的〈征求意见稿〉以及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小额诉讼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重点理解和掌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具体条件、注意事项和救济渠道。

    二是向当事人做好释法解疑工作,避免因当事人理解偏颇而造成误会,印发小额诉讼须知在送达起诉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使当事人明白自己在小额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庭审中对当事人再次提请当事人是否收到小额诉讼须知及是否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是在该院城关法庭搞试点,摸索经验后在全院其他业务庭推而广之。

    四是每月对全院各审判合议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小结,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之处,加以及时的整改。

    五是将小额诉讼适用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按照新乡中级法院的近期占比15%,长期要达到25%的要求,着力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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