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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民事上诉

  发布时间:2015-08-07 15:01:54


    经常有这样的当事人,他对一审的裁判结果并不满意,想上诉,但得知对方当事人已经上诉了,就认为:既然对方上诉了,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在法庭上一块儿跟法官说就行了。如果这样想,您可就错了,因为民诉法明确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讼中,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换句话说,只要你没提出上诉,法院就视为同意原判,对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因此,不管对方上诉与否,只要您对一审判决不同意,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您就应该上诉。

    要上诉,就必须得写上诉状,如果您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请律师帮您写,如果没有请律师,您自己也可以写。

    由我院审结的一审案件,上诉状通常应通过我院向新乡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写好上诉状后,您应将上诉状递交给案件的原承办人,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上诉必须缴纳上诉费,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您必须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缴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依据法定上诉条件进行审理。上诉状内容如有缺陷,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上诉状内容如无缺陷,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一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证据及诉讼交费凭证,报送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上诉符合法律条件,即应予以受理。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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