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辉县市法院针对诸如民商事审判庭审活动不规范、法律文书不说理或说理不充分,从而影响法院形象和法律尊严,着力强化和提高民商事审判法官的六项能力建设。
一是提高庭审的驾驭能力。要求法官掌握必要的庭审艺术,确保庭审活动的安全有序和庄严肃穆,使法庭真正成为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课堂。
二是提高对案件证据的分析、运用能力。要求法官透析证据,正确地、准确地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使每项案件事实的认定都有扎实的证据佐证。
三是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能力。要求法官做到对证据进行具体地分析和论证,案件事实要与证据相联系、相一致,增强说理的针对性和逻辑性。
四是提高文字表述能力。要求法官完整准确地叙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案件事实、质证认证过程和适用的法律依据,结构缜密而又详略得体,新颖而不失法理。
五是提高诉讼调解能力。要求法官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尽力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判决过多而给社会稳定造成负面效应。
六是强化制作精品裁判文书的能力。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和裁判文书上网展示等活动,倒逼法官力求多出精品文书,让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文明、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