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向邹碧华学习活动应做到“五个结合”

  发布时间:2015-08-27 19:37:59


    今年以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的先进事迹在我院全体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广泛的共识。为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强化教育效果,我院在学习活动中注重做到“五个结合”。

    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用和谐思维对待问题和矛盾,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执法办案中不辞劳苦、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重。

    二、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切实增强调处矛盾、定纷止争的意识,同时努力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始终将和谐理念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办好每一件案件,接待好每一位来访群众,用爱岗敬业的精神、热忱真诚的态度、透明公正的司法服务打动当事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三、与“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对照邹碧华先进事迹,认真查找自己在作风纪律方面的差距,在利益、人情面前洁身自好,做到不为情所累,不为利所诱,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

    四、与省级文明单位复创活动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坚持秉公执法,公正裁判;坚持讲求效率、及时高效;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文明司法;坚持程序和实体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诉讼权。

    五、与“五个一大讨论”和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相结合。自觉用科学、先进的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毫不放松思想政治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22303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