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辉县市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从严要求,做到“五个对接”,取得了初步效果。
一是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对接。将上级法院和党委提出的“三严三实”教育“规定动作”做好做足,同时结合本院实际推出“自选动作”,如开展集中整治“三案”活动和“一检查、一强化、一提升”专项活动,聚焦问题深查,对照问题严改,强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切实解决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二是与司法改革相对接。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积极推行新型合议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探索实行审判人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分类管理,强化主审法官责任,实现谁办案谁负责;强化内外部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以强化监督,完善院、庭长亲自办案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与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相对接。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审判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革和完善审判权利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一线审判资源,做到一审一书,平均分流案件,切实解决我院“案多人少、忙闲不均”的矛盾。四是与队伍作风纪律持续整改相对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院长率先垂范,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五是与落实司法为民实事相对接。以落实全省法院司法为民十一件实事为契机,用和谐思维对待问题和矛盾,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执法办案中不辞劳苦、尽心竭力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