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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卢红丽到辉县法院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0 10:58:13




  10月16日,河南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卢红丽一行四人到我院检查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新乡中院副院长何乃祺、审委会专职委员屈路平陪同调研。

  卢红丽一行到该院孟庄、高庄两个法庭进行了实地调研,与两个法庭干警进行了座谈,分别听取了该院院长王珏和两个法庭负责人的简要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法庭人员结构、管辖范围、收结案数量、调解撤诉等情况,重点询问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家事案件审判等情况,并与法庭干警就农村土地承包、征用承包地赔偿款分割、劳动争议和民间借贷案件法律关系认定、法律适用、农村新型社区房屋定性、确权以及送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卢红丽强调,人民法庭要地处基层,贴进群众,做好法庭工作意义重大。一是注重适用小额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标的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小额程序,实行一审终结,对于减轻群众诉、方便群众诉讼,对于减少案多人少压力、缓解工作压力都有重要作用。要认真落实小额诉讼程序有关规定,大胆适用小额诉讼,多适用小额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提高案件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二是认真做好家事案件审判工作。家事案件涉及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家庭成员之间的纷争,今年以来,新乡法院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活动,通过调解化解了家庭矛盾,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要多做思想工作、调解工作,尽可能化解家庭矛盾,修复当事人间的亲情。要积极想办法,可以通过政法委主导协调,成立专门家事调解中心,聘请妇联、工会、团委、离退休老干部等担任调解员,法庭派人指导,对家事纠纷先行调解,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起始阶段,消除社会不安定隐患。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领会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积极通过类案参考等办法,认真审理好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等复杂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卢红丽还深入了解法庭干警对审判工作、法官培训、法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询了法庭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她表示,对干警提出的法庭法官轮训、认真落实法庭干警补贴、上下级法院任职交流、建立全省法院法官交流平台、通过在线问答形式等探讨业务工作等建议,回去后将认真研究分析,总结指导,积极为基层法庭干警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新迁建的高庄法庭,卢红丽一行察看了该庭科技审判法庭、接待室、庭长、审判员办公室、小图书室、小菜园等。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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