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院设立“判后答疑 ”窗口,由资深法官就当事人对我院裁判的疑问或不理解,进行答疑解惑。
【判后答疑的范围】
我院就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如果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方面存在疑惑,可以向我院申请判后答疑。
下列情形,不属于判后答疑的范围:
当事人已就我院作出的裁判提出上诉,或者已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再向我院提出答疑要求的。
案件已经二审裁判或者申诉复查,当事人再向我院提出答疑要求的。
【判后答疑的形式】
判后答疑采取法官接待当事人并口头答复形式。对于当事人申请答疑的事项,答疑法官当场能够答疑的,一般当场进行答疑;不能当场答疑的,预约择日答疑。
【当事人申请判后答疑需注意的事项】
1、应提交要求答疑的裁判文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2、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3、应明确需要法院答疑的问题和事项;
4、应自觉遵守法院信访接待秩序。
【判后答疑接待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3:00~6:00(夏)
【判后答疑接待地点】
辉县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