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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指南

  发布时间:2015-11-13 15:18:43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院设立“判后答疑 ”窗口,由资深法官就当事人对我院裁判的疑问或不理解,进行答疑解惑。

    【判后答疑的范围】

    我院就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如果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方面存在疑惑,可以向我院申请判后答疑。

下列情形,不属于判后答疑的范围:

    当事人已就我院作出的裁判提出上诉,或者已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再向我院提出答疑要求的。

    案件已经二审裁判或者申诉复查,当事人再向我院提出答疑要求的。

    【判后答疑的形式】

    判后答疑采取法官接待当事人并口头答复形式。对于当事人申请答疑的事项,答疑法官当场能够答疑的,一般当场进行答疑;不能当场答疑的,预约择日答疑。

    【当事人申请判后答疑需注意的事项】

    1、应提交要求答疑的裁判文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2、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3、应明确需要法院答疑的问题和事项;

    4、应自觉遵守法院信访接待秩序。

    【判后答疑接待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3:00~6:00(夏)

    【判后答疑接待地点】

    辉县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室”。

责任编辑:赵静    

文章出处:辉县市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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