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是强化法院内部管理,推进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制度。辉县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新乡市中院关于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认真开展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积极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有效地调动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了法院工作整体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院在编干警173人,有审判职称法官共86人,在审判执行岗位一线工作的法官共49人,行政领导和后勤序列以及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法官37人。按照省高院的规范样式要求,为审判执行序列法官建立了法官绩效考核档案86份,做到了一人一档。考核结果:14人优秀,占参加考核法官的28%,35人称职占72%,无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考核结果运用:评先14人,无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二、加强领导,为绩效考评提供保障
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专门建立了考核机构,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自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审管办、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机关党委、立案庭和其他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考评工作。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该院又进一步作了两个层次的职责规定,一是明确分管副院长负有对分管部门完成情况的督查指导责任;二是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时做好本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上报等工作。考核办公室成员按照考评办法,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楚,积极开展各项考评工作。有效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筹划,制定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办法
科学、便于操作的考评体系和办法是考评工作的重要基础。辉县市法院结合原先实行的岗位目标百分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体系,制定了绩效考评办法。一是设置合理的考评序列。该院对不同的岗位设置了不同的考核系列,考核序列分为即审判执行序列、非审判执行序列(行政后勤序列)、书记员序列、其他工作人员序列等,各类人员分别在各自序列中进行考核、排序。二是合理设定考评内容。法官考评内容因不同序列有所不同。审判执行序列法官考评内容包括本职工作、廉洁自律、作风纪律、干警评价等内容。非审判执行序列考评内容包括本职工作、廉洁自律、作风纪律、干警评价等内容。在审判执行序列和行政后勤序列的法官考评中,法官本职工作内容是依据每位法官从事的具体工作确定的,本职工作考评的内容、方法、分值比例不同,做到因人而宜,因事而宜,充分体现了业务部门和行政后勤部门不同的工作性质。同时,对于书记员、其他工作人员也制定了不同的考评办法和标准,以体现工作性质分工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科学性。
四、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的关键是组织实施。辉县市法院在绩效考评工作中,不仅考核每位干警,又要考评每个部门,将干警个人考评与部门考评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整体。
首先,做好法官绩效考评工作。该院将审判执行序列法官考评作为重点,确定审判执行序列法官本职考评工作包含结案数量、结案率、案件调撤率、执行案件和解率、案件发还改判率、超审限案件、裁判文书、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巡回审判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宣传调研信息等内容,每项内容均规定了相应的分值和计分及扣分标准。为保证考评工作质量,该院规定,法官结案数量、结案率、案件调撤率、发还改判率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按照评查案卷情况,向绩效考评办公室统一报送相关数据,超审限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立案庭统一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宣传调研、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直播由研究室报送相关数据,人民陪审员参审数量、巡回审判数量由政治处和办公室报送相关数据。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由监察室、办公室和政治处报关相关数据。院考评办公室按照相关数据对法官本职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行政后勤序列法官考评中,宣传信息调研、作风纪律、廉洁自律与审判执行序列法官考评相同,本职工作主要包含按岗位目标管理办法确定的工作分工完成情况、院党组交办工作情况及临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先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经院主管领导审核,交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将法官分成部门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一般干警三类,按考评得分结果进行分类排序,使每位法官在考评对比时有了较为科学的参照对比度。
二是做好部门考评工作。该院按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年初,按照新型合议庭制度,对17个审判合议庭和6个执行合议庭规定了不同的责任目标。如审判部门包括庭任务总数、个人月结案数、结案率、上诉案件比率、发还改判案件比率、申诉率、调解率、陪审率、巡回案件比率、错案、审结案件归档等内容;执行部门一般包括部门执结数、执结率、超执限案件、执结案件归档、月集中强制执行、季节性突击执行等内容;立案部门、行政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确立相应的工作目标。每个部门的每一项工作对应一定分值,年终根据各部门的总分值,衡量一个部门的工作成绩。
辉县市法院坚持做到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不让“人缘”代公平。在绩效考评工作中,该院将每个法官、书记员及部门的本职工作、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内容逐一分解,将指标转化为数据,进行量化反映出来,对每名干警和部门进行量化考评。为做到公平公正,在考评中,对法官划分为审判执行序列、行政后勤序列、书记员序列等,并在每个序列中区分出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一般干警三个层面,分别采取不同的标准进行考核。为加强考评工作力度和效果,实行每季度进行考评、年终总评、考评均公开考评结果的动态管理模式,由过去的主观评价转变为现在的量化考评,改变了过去凭印象、靠人缘等考核管理模式。
五、积极运用考核结果,挖掘法官队伍潜力
一项制度,只有运用于实践,推动工作发展,这项制度才有生机和活力。辉县市法院以考核结果为杠杆,积极运用考核结果,增强了法官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该院将每次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干警绩效考核档案,作为干警个人立功受奖、晋级晋职、提拔作用及部门奖优评先的依据。对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让全院干警看到,那些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实绩明显的干警得到肯定和认可,而那些作风疲沓、干事不力、业绩平平的人受到谴责和冷落。
辉县市法院通过法官绩效考评工作,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励了干警的创业热情,营造了奋勇争先、勤奋苦干、不甘落后的工作氛围。法官绩效考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探索绩效考评工作,改进不足,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