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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未履行义务 被告维权索要钱款

  发布时间:2015-12-17 10:37:24


    自从实行小额诉讼案件以来,近日我院审理了一起以小额诉讼快结快审案件。

    被告吕某某开办一驾校。原告王某某于2014年10月22日向其缴纳10000元办理驾驶证,吕某某出具收款证明。后因被告吕某某违法合同未履行自己的义务,也未退还原告王某某10000元办证款,在原告索要未果的情况下,随将被告吕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原告诉权得以支持。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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