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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伤雇主雇员闹翻脸 经调解圣诞前握手言欢

  发布时间:2015-12-31 11:23:01


    2015年12月24日,辉县市法院民二合议庭郭风安法官成功调解了原告周某诉被告马某提供劳务受害赔偿纠纷一案。

    经庭前调查了解,原告受雇于被告,原告工作期间左手无名指受伤,受伤后原告在辉县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被告已承担原告住院期间全部医疗费用。

    12月24日当天,原、被双方按时到达审判庭,郭风安法官分别对原、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被告马某当场掏出现金给原告周某。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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