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辉县市城关镇居民平某收到了法院转来的执行款项196090元,面对这及时到来的惊喜,平某激动不已,感慨的说,“王珏院长百忙之中,这么快就执结我的案子,让我们十几个农民工能够安心过年,实在太感谢了!”
2012年1月,山西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本地网线路及基站代理维护工作。平某来领十几位民工与山西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承包了该线路的维护工作。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山西某公司共欠下平某劳务报酬194000元未清偿。多次追要无果后,并某诉至我院。案经审理,法院判决山西某公司限期支付平某194000元。因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15年12月4日,平某向辉县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时,正值全省法院第七次集中清理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类案件活动开展时期,王珏院长决定亲自办理。邮寄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后,经数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到法院处理此事。年关将近,为及时执结案件,让农民工兄弟过个安心年,王珏院长带领执行人员亲赴山西太原,几经周折,联系上了公司负责人。经详细的析法辩理,该公司负责人终于被王珏院长的敬业精神和执着意志所打动,答应马上履行该案。三日后,全部执行款项打入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