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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建立解信访问题长效机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6-05-25 09:49:52


    近年来,辉县市法院着力在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上构建长效机制,从解开上访人的心结入手,力促当事人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建立防控监管机制。针对涉诉上访这一难题,该院党组坚持以防控监管机制为保障,确保涉诉事件不演变为越级访,个访不转化为群访。一是事前排查。加强对各种可能引发或诱发涉诉上访事件苗头的排查,及时参透问题玄机,加强疏导说服,赢得工作主动权。二是妥处初访。对于涉诉上访当事人的初访,及时妥善处置,在第一时间内给当事人合情合理的答复,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应对。对于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群体性涉诉上访案件加强理性分析,制定应急对策和处置预案,以便在处置时迅速果断,平息危机。

     二、实施岗位责任机制。该院将处理涉诉上访工作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轨道,从三个层面强化办案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涉诉上访工作的良性运作。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把处理涉诉上访工作纳入全院气度岗位目标考核,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庭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办案人具体抓,确保责任层层得到落实。二是落实包案责任制,对于每一起涉诉上访案件,定包案领导、定方案、定措施、定时限,包办案、包息诉。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为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案件承办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三、实行党组会“集体会诊”机制。对于长期反复缠诉闹访和情况复杂的涉诉上访个案,该院及时启动党组会集体把脉会诊机制,把脉问诊。按照会诊情况制定具体处理方案,以化解心结入手,做到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上访人心悦诚服,罢访息诉。一是充分把握当事人上访目的和愿望,化解反复缠诉闹访在其心中形成的上访情结;二是引导当事人正确区分自身上访要求与法律政策规定之间的差距,使其从不平衡心理状态中解脱开来;三是对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越级上访者,按照上级文件和法律精神予以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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