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结合该院实际情况,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法院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一是法官在审判中要运用释明权,对于当事人不适当、不明确的诉讼请求或错误理解及法律知识贫乏、不知道如何诉讼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提醒,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建立调解机制,对民商案件尽可能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三是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通过巡回审判、下乡宣讲法律等形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四是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严格立案即刻制、首问负责制、诉讼引导制、风险告知提示制等制度的落实,对来诉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让他们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