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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表扬 真实的感动

  发布时间:2016-07-08 08:40:47


  我院干警段典均,非常低调,6月中旬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事,让笔者感慨万千,就象一首歌曲所唱的那样“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没有花香,没有树高……”。当时张志广庭长在立案大厅,笔者因为办其他事情,有意无意走到立案大厅,张庭长要求笔者用文字表扬一下小段,但小段却连连说“这是我我应该做的,我的事微不足道”。

  事情是这样的。6月16日上午11时30分,家住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关堤村的当事人姚光丽来到辉县市法院立案大厅,递交其诉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诉讼一案,经立案法官审查决定立案。时近中午,姚光丽带着小孩,非常不便,加之天气燥热,排队交费的人多,姚光丽担心中午无法返回新乡。负责收费开票的段典均看到这一情景,主动热情接待她,很快为其办理好交费手续,使其得以及时返程,解决了其燃眉之急。姚光丽对段典均同志急人所急、司法便民的行为大加称赞,她来到我院信访接待室,要求法院领导对立案服务窗口的段典均同志进行表扬。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段典均在实际工作中能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事情虽小,但却无不透露出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炽热情怀。涓涓细流,汇成江海。如果我们每一个干警从点滴小事做起,那么我们的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何愁树立不起来?!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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