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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老 赖” 曝 光 台

发布时间:2016-08-04 18:38:17


被执行人田玉堂,男,51岁,住城北街药园路西4-4号。

因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李软印转让费13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张志华,男,28岁,住百泉镇大官庄村小学东。

因代位权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李东阳现金322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张盼盼,女,29岁,住高庄乡岳村。

被执行人任志霞,女,53岁,住高庄乡岳村。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借款17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徐明霖,男,29岁,住城关镇新乡路。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张福秀借款28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辉县市富强生化饲料厂,住所地百泉镇土坡村西,负责人徐小辉。

被执行人徐小辉,男,35岁,住百泉镇百泉电厂家属院25号。

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李铁堂货款67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白荣昌,男,46岁,住薄壁镇四街村。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杨明星借款15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李全喜,男,28岁,住占城镇北马营村。

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蔡清山等八人工资款3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吕好山,男,28岁,住赵固乡聂桥村。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张文林借款21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姜卫中,男,27岁,住峪河镇裴村营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狄保佳赔偿款48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郝艳明,男,37岁,住吴村镇老孟庄村。

被执行人杨海涛,男,36岁,住胡桥乡南观营村。

因合伙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任健欠款53000元,拒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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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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