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凌晨5时许,辉县市法院执行三庭4名干警在庭长李如吉、法警大队副队长秦小运的带领下,冒雨对几位长期传唤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传唤。
5时30分,被执行人王某被带上警车,之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又被带上警车。5时45分,在被执行人梁某家中,梁某拒绝配合前往法院询问,在干警李如吉等人的劝说下,梁某最终被带上警车。6时10分,到达被执行人郭某家中,干警给其父母做工作。6时50分,被执行人王某甲被带走。另有其他3名被执行人不在家未到案。7时30分执行干警收队。回到法院后,4名被执行人被带至羁押室。
忙碌的干警征尘未洗,于当天上午与辉县市法院技术科人员一道对被执行人梁某的房产进行评估。经询问,被执行人王某某仍拒绝履行欠款,辉县市法院遂决定将二被执行人送往县医院做体检,体检后,于上午11时许司法拘留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