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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老 赖” 曝 光 台

发布时间:2016-08-15 11:00:05


    被执行人郭逊,男,45岁,住城关镇牛庄街156号。

    因民间借贷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宋培智借款30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郭素腊,男,51岁,住孟庄镇孟庄村。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朱悌海租金10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关付堂,男,58岁,住孟庄镇段屯村。

    被执行人靳兰风,女,68岁,住孟庄镇段屯村。

    被执行人王鹏,男,住胡桥乡太平庄村。

    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孙跃水赔偿款23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段小秋,男,53岁,住高庄乡土楼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桑文祥赔偿款393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保军,男,50岁,住辉县市高庄乡前郭雷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宋建苏赔偿款74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林,男,30岁,住辉县市洪洲乡五里河村。

    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周之波赔偿款3070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徐正山,男,57岁,住西平罗乡东沙岗村。

    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马锁林赔偿款237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杜志敏,男,28岁,住百泉镇大官庄村。

    因抚养费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李娜娜抚养费25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付玉国,男,38岁,住西平罗乡柏树湾村。

    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应给付申请人王三保工资款31800元,拒不履行。

    被执行人周亚军,男,25岁,住高庄乡北冀庄村。

    被执行人刘泽阳,男,24岁,住高庄乡孙村。

    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周亚军应给付申请人高堂英、郜五女、白晓静赔偿款72700元,刘泽阳应给付申请人高堂英、郜五女、白晓静赔偿款38000元,拒不履行。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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