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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诉调对接(西南)中心审结一起婚姻纠纷

  发布时间:2016-08-30 16:51:45


    2016年8月17日,辉县市诉调对接(西南)中心受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原告陈某称:“本人与被告牛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于2015年1月27日在辉县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双方婚前没有充分的了解,双方没有建立起坚实的感情基础。同时由于被告脾气暴躁与我经常发生争执,使得原本就薄弱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我无法与被告继续生活,亦无和好可能。”

    随后我们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交心谈话,得知双方吵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婆婆,每次夫妻出现矛盾婆婆总来掺和,过于偏向自己的儿子,使儿媳心理更加不平衡,导致矛盾更加严重,而牛某也不爱说话,性格直爽,脾气暴躁,不擅于沟通交流,最终夫妻闹得不可开交,原告提出离婚。

    得知这一情况,我们马上又与牛某的母亲取得联系,在向牛某母亲说明情况后,老人表示愿意配合我们工作,不愿意让儿子和儿媳离婚。于是我们告诉老人,要多给儿子、儿媳一些空间培养感情,不要总掺和他们之间的事,虽然你也是好意,但过度的关爱会对爱的人造成伤害。老人听后恍然大悟,决定不再给他们压力,让他们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牛某也表示要在今后生活中多关爱妻子,努力工作,不打骂妻子,有事情夫妻共同协商,共同经营好家庭,增进夫妻感情,构建美好家庭。

    诉调对接(西南)中心的法官对此类案件总结道,才结婚不到两年的小两口,因为日常琐事发生争执,引发婚姻危机,幸福生活需要彼此双方共同建立,多一份沟通,多一份理解。而对于老人们来说,孩子们已成家立业,有事应该让他们自己解决,不要自己的关爱成为孩子们的负担。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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