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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制手段力促执行和解

——辉县市法院和解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发布时间:2016-09-12 15:46:13


     在9月11日“百日执行风暴”行动中,刘某某申请执行许某某民间借贷一案得到执结。

     刘某某申请执行许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于2014年元月立案,执行初期,经本院多次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7000元案款。后被执行人许某某长期外出,经多次查找,未发现其下落,后经多次传唤,也拒不到庭。在9月11日早上的行动中,执行干警在早上6点钟将被执行人许某某堵在家中,随即拘传至法院。通过给双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许某某再行支付申请人4500元了结本案。当日上午,被执行人许某某将案款如约履行,案件执结。

    “百日执行风暴”开展以来,已有多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提出履行义务,有两件案子己执结,履行执行款四万元左右。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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