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申请人张某来到辉县市法院,将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一面锦旗赠给了辉县市法院执行法官裴峰,感谢法官维护公平正义,迅速执结其案件。
2016年4月28日,申请人张某因与某单位有纠纷,经法院判决由某单位赔偿其损失,但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履行。执行法官裴峰多次与被申请人沟通做工作,被执行人于7月15日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执行法官不畏阻力强力执行的工作态度,深深感动了申请人张某全家,领款当日,他们赶制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当着执行法官的面,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把案子执行了,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