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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召开辉县市“百所基层党校 百场理论宣讲”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讲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6-09-13 17:20:44




    9月13日,辉县市法院召开辉县市“百所基层党校  百场理论宣讲”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讲报告会,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同时邀请了该院有5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参加会议,由退休老干部李绍福庭长为全体干警作了题为《发扬革命传统  发挥老党员余热》的报告。

    李绍福庭长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在延津小店镇入伍,在新疆部队服役4年后,1968年转业分配到辉县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委会委员等职务,先后任民庭副庭长、经济庭副庭长、经济庭庭长、刑一庭庭长、城关法庭庭长、经济二庭庭长。2007年光荣退休。

    李绍福庭长用自己平凡而光荣的工作经历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永远为人民服务,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入党誓言,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要把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看作是党的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竭尽全力地为实现远大理想添砖加瓦,奋力拼搏。要执行党的决议,对党努力工作,维护党的群众利益,团结广大同志,严谨生活作风,用共产党主义的思想和道德指导自己的言和行。他说,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党的未来和希望。广大青年要深刻了解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不懈奋斗的光荣历史和伟大历程,坚定不移跟着中国共产党走,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的奉献中焕发出绚丽光彩!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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