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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极速办案,为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16-09-26 09:16:16


  2016年8月12日,本院受理了两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白某在山西某县承包水利改造工程,原告任某与张某在其工地上打工,工程完毕后,被告拖欠两原告工资款共计3万余元未支付,两原告无奈,起诉到了本院。

接到案件后,案件承办人非常重视,深知农民工挣钱不易,不能让他们寒了心,当即与被告人白某联系,白某口头上承认这件事,但其称自己没空,无法领取手续,参加诉讼。经过多方打听,法官找到了白某的妻子刘某,并将相关手续向其送达,为了尽快帮助农民工兄弟,办案人特地将开庭时间往前提,把其他案件往后拖了拖。

  2016年9月13日,被告未到庭,本案缺席开庭,法官考虑到农民工兄弟急迫的心情,来回路上的颠簸,并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予以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白某支付拖欠原告任某、张某的工资款项共计3万余元,看到结果,悬在他们心里的石头也落下了。在庭审结束后,法官立即制作本案判决书,使得二原告在庭审结束仅一个小时就拿到了判决书,节省了大把的经历与时间。

  承办法官充分考虑两位民工的心情与处境,处处为他们争取时间,希望他们能早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同时两位民工也因为这件事更加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法院的办案人员是值得信任的。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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