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以来,辉县法院按照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要求和专项活动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排查整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辉县法院加强对专项活动组织领导,有力推动排查整改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辉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专项活动督办会要求和田立文常务副院长讲话精神,主动作为,查找工作症结,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和不足,积极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专项活动情况及执法办案中的困难,紧紧依靠当地政法委,争取领导支持;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政法单位沟通、协调、联动;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对鉴定单位和专家论证的组织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采取逐案制定工作计划等措施积极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活动开展以来,辉县法院主动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对4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依法予以收监,对2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依法予以监外执行,成绩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