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自拟记忆口诀 作者:郝杰华 发布时间:2016-10-08 10:43:14
第一章 总则 档案工作要加强,服务审判是总章; 档案形式多种样,文字图标和声像; 档案工作是基础,与审判工作不分处; 上级法院作监督,同级部门作指导。 第二章 组织管理 高级法院档案处,中级基层档案科; 贯彻法律和法规,执行规范和标准; 集中管理院档案,提供查询和利用; 本院档案信息化,开展档案网络化; 各级专职有数量,分别不少五三一; 档案工作高标准,素质提高靠培训; 接触有毒和有害,配备防护给补贴。 第三章 档案接收与整理 期内移交与归档,保证齐全和完整; 严格检查和验收,不符提议并退回; 文件归档编目录,接收移交需核对; 拖延归档要督促,定期通报归档况; 科学设置分类案,分类前后需一致; 档案分类并编号,编制检索的工具; 根据保管期限表,准确划定保管期。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统计 基础设施当加强,库房阅卷应分房; 防潮防水防紫光,防尘防盗防火芒; 分类装柜利保管,排序表示便查找; 涉密管理需保密,绝密专柜指专人; 定期检查保管况,破损及时修裱复; 档案工作应统计,准确完整及时报。 第五章 档案开发与利用 积极开展利与用,发挥服务的作用; 利用信息与技术,扩大应用的范围; 实现多途径检索,满足各主体需求; 开发网络查阅卷,电子卷宗替原件; 根据保密的等级,审批登记不相同; 不得擅自抄复拆,严禁转丢泄破坏; 借阅调阅定期还,逾期不还要催还; 提供档案可收费,退调辞变清归还。 第六章 档案鉴定与移交 期限届满要鉴定,提升期限继续存; 销毁应制作清册,提出报告院长批; 监销人员分两名,清册报告永保存; 定期移交档案馆,移交办法另制定; 被撤销法院档案,上一级法院来办; 法院分档案不散,其中一个管档案; 法院撤销分合并,文件相应法院办。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